推荐范围 |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工作,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职工(含外来务工人员)。 |
评选条件 |
(一)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二)在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三)在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四)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地区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五)在维护职工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六)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七)在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八)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服务中作出重要贡献和显著成绩的;
(九)爱岗敬业,爱企如家,把企业作为个人发展的命运共同体,与企业发展同呼吸共命运;
(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扶贫帮困、见义勇为、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 |
组织机构 |
本次活动承办媒体为温州日报、温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温州商报、温州新闻网。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专家评审组成员由组委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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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劳动奉献、创业创新的时代精神,引导全市广大职工在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温州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总工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决定于“五一”前夕,以“劳动伟大”为主题,组织开展“温州市第二届‘金锤奖’——温州杰出职工”评选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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