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龙港|城市体验官叶育登:城市合伙人,龙港创新发展新引擎
■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副秘书长 叶育登
这次作为城市体验官到龙港,一路走下来,有很多惊喜、惊叹与感佩、感想,其中,龙港的“城市合伙人”IP和海洋文化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来了就是龙港人!在2023年10月的龙港市城市发展大会上,龙港市委提出了“城市合伙人”的概念,向全球有志之士发起邀约。这个概念,第一很有意思,第二很有意义,这是龙港新时代招才引智、创业发展的新创举,也是一个新的路标。
说它很有意思,是因为,“城市合伙人”虽然是新提法,但这个概念很契合龙港的气质,或者说龙港的特质。1984年,龙港就开始了自理口粮迁户口进龙港镇的创举,提出“谁投资谁受益,谁出钱谁建房,鼓励进城,共同开发”口号,从周边区域吸引了一大批“万元户”来此安家创业,由此诞生第一座“农民城”。可以说,当年的这个口号就是一个“城市合伙人”的初级版。现在提出“城市合伙人”就像是迭代更新版了。
说它很有意义,是因为,这个概念体现了一种新理念。合伙人这个词,往往是商业伙伴,或者律师以合伙人制度组建律所,一般是目标相同、思路志趣相近的人依照共同协议与规则共同投资、共同创业、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概念。而城市合伙人的提出,就是要强调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创业者平等相待、双向奔赴、共建共享的意思,也强调了一种在法律规章与合作协议基础上的契约精神。所以说,这一新概念里体现了一种新风尚,也设置了一个新的路标。
“城市合伙人”的核心要义还是抢人,以前抢万元户,现在就更高级了。今日城市的比拼已到了“抢人抢红了眼”的地步,龙港如何以“城市合伙人”抢占先机,我有三点想法:一是将“城市合伙人”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来谋划。城市“抢人”的关键是抢什么人、以什么资本条件抢人的问题。作为新生城市,龙港给人一个新生代创业家园的定位与平台,吸引更多的创业创新者成为龙港的“新合伙人”,给城市竞争发展注入新鲜活力。二是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确立城市合伙人的权、责、利关系与合作运行模式。三是一定要结合龙港作为国家级的改革试点,把我们的改革价值追求融入到城市合伙人这样的过程当中,形成一整套的运行模式和创新体制。
同时,在打造城市合伙人IP时,我们还需要用龙港的文化作为城市合伙人的最靓丽的底色。作为一名城市体验官,我深刻体味了龙港以海洋文化、移民文化为核心的丰富多元的文化形态。向海而生的海洋文化,赋予了龙港人勇于闯荡、敢于冒险、善于开拓精神;以多样性与创造性为特征的移民文化,带给龙港人开放包容和合共赢的品格。下一步,要让文化为龙港改革赋能,要将敢闯敢拼善于开拓进取的“龙港精神”融入到龙港改革思想体系中来,成为龙港改革强大的内生动力;要将大气多彩的海洋文化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来,提升龙港城市的品质内涵;要将多元创造的移民文化融入到创业故事中来,丰富创业创新的生命底色与亮色。
龙港市委书记何宗静曾很巧妙地用了三个形状比喻龙港:龙港是圆的,龙港是无中生有、善于圆梦的地方;龙港是尖的,龙港是善于以小博大、小中见大的城市;龙港是平的,大部制、扁平化是龙港的最大特色。我在这里提出另外一个形态:龙港是方的,龙港要在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与文化提升四个方位上协同推进,相得益彰,让向海而生的海洋文化成为龙港这座新型城市最浓厚的底色。
记者 金道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