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佩戴头盔还闯红灯 14岁少年骑车被撞飞
有不少家长,为了图方便省事,放任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但未成年人往往对路况的判断能力较低,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不按道行驶、随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在平阳县水头镇就发生了一起一名14岁少年骑乘电动车时因
闯红灯被撞飞的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温某面部严重受伤,身体多处擦伤。
6月24日18点56分许,黄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水头镇泾川中路自东向西行驶,行经泾川中路与二红北路红绿灯时,就与一自北向南快速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黄某本能采取紧急制动,但是已经来不及,电动车驾驶员温某当场被撞飞数米远。由于事发时温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面部直接与地面触碰,受伤较为严重。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小车车头受损较为严重,电动车横躺在路边,零件七零八落,而电动车驾驶员温某已经被送往医院治疗。通过小车驾驶员黄某描述,自己在车道上正常行驶,通过路口时,信号灯正在倒计时,自己就大概开着50多码的车速通过,当车身越过停止线时,突然从旁边冲出一辆电动车,由于情况比较紧急,直接发生了碰撞。具体原因自己也不太清楚,只知道骑乘电动车的驾驶员年纪非常小。
民警立刻调取路口的监控,监控显示,温某驾驶电动车行至路口时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思,直接越过停止线往二中北路方向行驶,而小车驾驶员黄某行经路口时车速较快,才发生了这次“意外”。
随后,民警立即前往医院查看伤者温某的情况。通过询问得知,温某面部鼻骨断裂,脸部需要多处缝合,身体多处擦伤,需要进一步的诊断。当被询问温某个人信息时,民警惊讶地发现温某才14周岁,便立刻对家长进行耐心讲解孩子在未满16周岁之前是不允许骑乘电动车出行的。通过此次惨烈教训,家长表示以后坚决不会再让孩子骑乘电动车上路。
经交警调查认定,温某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并未按交通指示灯通行,温某监护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黄某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平阳交警温馨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头盔并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时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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