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打造农民住房保障新体系 铺就“乡村共富路”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龙港市紧紧围绕宅基地改革九大任务、四项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实施农民住房跨社区保障调剂、建立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工作,初步构建了城乡一体、多方位的农民住房保障制度体系,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央视新闻、浙江日报等媒体点赞报道,为收缩城乡差距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
打破地域限制
多途径破解农民“建房难”的问题
一是实行跨社区安置。出台《龙港市宅基地跨社区调剂保障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允许“拥有宅基地分配资格但无法在本社区落地的无房户”、“农户自愿申请退出原有宅基地的”、“以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的零星土地征收涉及农房拆迁同意置换的”等三类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兑现宅基地资格权。农民可以自行跨社区买卖房屋,凭跨社区调剂保障批准文件、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解决“户有所居”问题。如龙港市金山港社区的兴港嘉园小区,已按成本价跨社区安置了中山社区、永平社区无房户10户。
二是实行跨社区调剂。组建龙港市宅基地调剂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剂保障公司”),负责“农民安居小区”代建,并承担全市宅基地调剂、保障、置换等业务。农民可以委托调剂保障公司统一代建套式农房,农房建设竣工验收后按成本价结算交付无房户。对退出的闲置宅基地由调剂保障公司负责进行复垦,复垦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收益,90%支付给原宅基地使用权人,10%支付给置换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复垦后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统一承包经营。如调剂保障公司收购了兴港嘉园小区5套空闲住宅以及华中社区正在建设的安置小区的50多套富余住房,用于其他社区“无房户”调剂保障,每户只需承担每平米4000到5000元的建筑成本价就可入住小区。
三是实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试点,涉及37个社区,27628户农户,整治区域总面积5194公顷,占市域总面积的32%,将实施拆除建设用地6598亩,规划建新区用地5781亩。目前,第一批华中、双河和临港平安三个社区都已完成拆迁安置协议书签订等相关前期工作,并已进入安置区土地报批及房屋拆除工作阶段,预计可解决无房户100户。
打破城乡壁垒
多渠道破解农民“购房难”的问题
一是推行农村特定人群住房兜底保障制度。关注农村困难群体,抓好主动保障工作,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减轻特殊困难群体的租赁公租房租金压力,目前龙港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在核准的保障面积内租金予以全部减免。
二是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台《关于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创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通过政府补助配缴、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举措,加大对社员解决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目前,龙港市缴存住房公房金的农民,在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或购买跨社区调剂保障房及通过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方式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30万,最长期限10年,贷款利率比常规贷款利率下浮30个基点。
三是探索实施房票安置制度。当农房因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被征迁时,农民可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由政府出具重新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选择房票安置的农民,可以购买“房源超市”中的对应房屋,并在购房时获得额外补助奖励,其中选择购买政府指定商品房的给予25%以内的奖励,选择购买政府安置房房源的给予30%以内的奖励。
打破空间局限
多举措破解农民“宜居难”的问题
一是盘活闲置农房,引入新业态。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社区集体采用“回购”、“返租”、“入股”等方式统一利用闲置农房,带动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如三园社区以社民参股的方式,将40多间闲置农房进行统一流转、分批改造,建成多个网红民宿,农房年租金从3000元上涨到10000多元。
二是升级美丽乡村,改出新面貌。统筹推进“五美联创”,建成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2个、新时代美丽乡村7个、创建美丽田园重点田块5个,农村环境不断优化。东部未来乡村入选全省第一批未来乡村建设试点,中部未来乡村、中对口社区入选全省第二批未来乡村创建村名单。
三是加强“智慧执法”,创新新模式。充分发挥大部制的优势,在全省率先构建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体系,建立了龙港市农村宅基地综合执法和监管机制。同时,聚焦数字赋能,打造集线索受益、指挥调度、全程可溯、执法公示、信用共享、研判预警、行政问效为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立城市管理动态数据库,实现违建行为实时自动抓拍取证,推动了农村违建“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迭代升级,大大地提高了农村违建监管实效。2021年以来,龙港市在农村新增的两违建筑均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打破政策边界
多方面破解农民“办证难”的问题
一是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超标准占用的宅基地(含“一户多宅”情形),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的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建立规范的宅基地流转机制,走出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路径。如华中社区、金山港社区分别对华西小区和兴港嘉园历史上已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合作社社员的100多套套式农房,实行有偿使用,按市场评估价的1%-2%标准一次性向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政府部门给予办理产权手续,有效地破解了近十年未解决的难题。
二是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作社)为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实施主体,负责宣传发动农村居民、与农户签订宅基地退出补偿协议、退出宅基地的再分配和经营开发等工作,规定了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原则不低于同区段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并将退出宅基地复垦产生的指标收益向农民倾斜。
三是建立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按照 “一张智网管全域”的整体智治模式,将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融入龙港“一张智网”,实现宅基地数字化存储和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调剂保障、有偿退出、监管、三维展示等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191户农民新建和翻改拆扩建农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