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104国道平阳段列为全省25项交通基础设施第一批“四自”(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工程。按BOT投资方式投资建设,是一个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共分三个项目。
第一个项目是104国道平阳县城段改道工程(即九凰山隧道及连接线工程),于1993年12月动工,1995年10月竣工。1994年7月27日,中外合作平阳海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总投资1100万美元,注册资金600万美元。工程采用隧道改线过境方案,全长5.54公里,其中新建九凰山隧道一条,长1331米,比改造前原线路缩短538.8米。路线按新建平原微丘二级公路标准建设。1995年9月 7日完工,核定工程造价6151.60万元。九凰山隧道建成后,省政府以《关于“四自工程”平阳九凰山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浙政办发〔1995〕217号)批准,于1995年11月1日起,对通过九凰山隧道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隧道改线过境工程完成后,相继进行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一、二期工程即第二、三项目“四自”工程建设。1996年3月8日,举行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一期工程奠基仪式。一期工程投资6622.53万元,全长11.02公里,次年9月5日交付使用。出资方为平阳万达交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997年11月8日,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一期工程通车暨二期工程开工典礼大会在钱仓镇东江村举行。二期工程投资10588.3万元,全长14.1公里。出资方同为平阳万达交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999年9月28日,二期拓宽改建工程通过省级验收,10月1日正式通车。
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一期竣工后,省政府以浙政办发〔1997〕238号文件同意在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叠加收费;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二期竣工后,省政府又以浙政办发〔1999〕156号文件批准在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叠加收费,该文同时明确104国道平阳城关过境段(即九凰山隧道及连接线)公路项目收费期限暂定为12年(即自1995年11月1日起至2007年10月31日止),但对拓宽工程一期、二期没有明确收费年限。2002年省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对“四自工程”收费年限进行测算上报。为此,我县根据收费公路年限进行测算后,以县政府文件上报省厅核定。2003年,省政府以浙政办函〔2003〕29号文件暂定104国道平阳段改建拓宽工程收费项目的收费年限为20年(即1997年10月15日至2017年10月14日)。2007年3月14日,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联合形成《关于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的意见》上报省政府;7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撤销104国道九凰山隧道收费站有关事宜的复函》(浙政办〔2007〕33号),同意撤销九凰山隧道收费站。对到期的九凰山隧道收费项目终止收费,未到期的104国道平阳段拓宽改建工程一期和二期的收费项目转由高速公路平阳和萧江出口代征。
2010年,104国道平阳郭庄至陈峡垟段改建工程经省发改委批复立项为省重点项目。线路起点于郭庄村,与104国道相接,设九凰山隧道一条,终点在陈峡垟村,与104国道相接,长约9.3公里。其中新建九凰山(单幅)隧道长约1625米,修复原九凰山隧道1331米;大桥331米1座,中桥409米6座。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其中,起点至雅山小区段约6.2公里,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33.5米;雅山小区至终点段约3.1公里,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概算总投资60156万元,工程用地654亩。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至2015年全线建成通车。现有104国道平阳段,全长30.62公里,其中一级公路35.23千米,二级公路5.37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