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红色百年 | 拨乱反正与平反冤假错案(1978年)
2021-07-11 13:48:00

郑海啸同志在“浙南叛徒集团”冤案平反大会上讲话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敢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历史性战略决策。全会确定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三中全会公报发表以后,县委立即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1979年2月3至17日,县委召开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和到大队干部4000人参加的四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的拨乱反正开始全面展开。

  1978年12月12日,召开全县落实政策万人大会,对于“文化大革命”期间21起大案、要案、集团性案件,查明20起。对这些重大冤假案件受审查314人,受株连1245人,全部予以平反昭雪。1979年3月,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即组织对1958年以来在“反右倾”、整风运动中受处分的2149名党员进行复查。1979年,县公安局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逮捕、拘留、定性戴帽等处理的1896人,全部进行复查。至1980年12月结束,查明属于冤假错案的157人,其中全部平反的有153人,部分平反的有4人。与此同时,还复查了“文化大革命”前历史老案93人,其中给予平反32人;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立案审查的366人,全部复审完毕,属于冤假错案的有102人,占27.6%,予以平反昭雪。

  1978至1982年,县委召开9次落实政策专业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策工作,帮助各单位解决实际问题。至1982年,全县共撤销原县委、县革委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上报下发的文件145份,为1349名受迫害株连的干部、群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至1983年3月18日,县委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立案审查的454件案件(不包括析出苍南189件)全面进行复查,其中全错全纠397件,部分错、部分纠5件,基本不错52件(造反起家被处理20件)。其中干部案件299件,全错全纠279件,部分错、部分纠5件,基本不错15件。对定为敌我矛盾的41人,给予平反纠正;给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27人恢复了党籍和公职;为27人撤销了其他各种纪律处分;为被迫害致死的105名干部、群众召开追悼会、恢复名誉,并按规定给予抚恤,其中有25名符合补员招工的子女给予补员招工。给1619名在“文化大革命”中经济上遭受严重损失,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的干部群众发了9万余元的补助费。为49名干部职工补发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扣发的工资6万余元。对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干部审查材料,进行两次全面清理,对全县14718份材料逐份地进行审阅,分门别类地清理造册。按中央中发(79)81号文件和中组部(79)通字54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其中147份违心所写,与事实不符的个人检查材料退还给其本人,13898份含有诬蔑之词的材料作销毁处理,173份与结论有关和澄清政历怀疑的材料作归档处理。

  1982年7月,召开全县信访、落实政策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信访、落实政策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对全县“文化大革命”案件进行了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做好查缺补漏和善终工作。全县“文化大革命”立案审查的干部案件299件,全面进行“回头看”。其中原漏查现补查的10件;原结论留有尾巴重新作结论的34件;原结论用词不当作文字修改的9件;原无书面结论作材料清理的169件。在“回头看”中,按照办案“五条标准”,对定性偏高、处理过重的,予以实事求是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