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退役军人—敬业奉献 龚长春
人物简介
龚长春,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12月入伍,1994年12月退役,现任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龚长春任交管局五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以来,克服警力少,区域大,以“防事故、促畅通”为目标,深化勤务改革,强化隐患治理,突出重点管控,狠抓队伍管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指引,以“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为抓手,带领中队圆满完成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取得了“全年队伍无违法无违纪、亡人事故数同比大幅下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前达标”的成绩。
压事故保平安,狠抓综合治理
针对经开区作为全市渣土消纳终端,渣土车出入频繁,存在较大事故隐患,龚长春定期组织召开经开区渣土车管理工作会议,开展渣土车、泥浆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2019年,带领中队全体民警共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798起。
通过逐条排摸、梳理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明细清单的基础上,全年共约谈辖区重点企业50余家,约谈货车驾驶员180人。辖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报废率、检验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驾驶人换证率、审验率、满分学习率均全部提前达标。
严格落实责任区警长制、路长负责制、《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实行交通死亡事故逐个深度调查制度,做好道路交通死亡或群伤事故领导到场工作及死亡事故一案一上报、一案一排查、一案一整改工作,确保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得到有效处置,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年辖区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减少9人,同比下降42.31%,比前三年平均值下降28.57%,下降幅度为历年之最。
立足辖区实际,强化专项行动
为加强重点车辆管理,龚长春采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执勤相结合方法,特别加强早晚高峰两个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全年带领中队查处电动车违法51241起,扣留无牌电动车517辆。落实早晚错时查、中午间隙查等措施,延长查处时段、增加查处次数,以饭店、娱乐场所等饮酒行为较集中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整治范围,严防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全年共查处饮酒驾驶300起,醉驾70起。
针对辖区僵尸车较多的问题,龚长春同志带队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把握辖区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僵尸车”的分布情况并进行逐一核查,全年共处置各类僵尸车133辆。
同时积极联合经开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针对金海园区校园周边、滨海六路等的“四小车”集中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错时执法,以轮流变换时间段、变换卡点的方式进行集中查处,全年共查处各类 “四小车” 1850辆,拘留105人。
整秩序创文明,优化营商环境
以“两区”建设活动为总领,逐步对辖区部分企业周边道路、辖区主干道的交通信号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道路“绿波带”。截止2019年,已完成对明珠路、滨海大道、滨海六路等14条主要道路120个路口的绿波工程建设,改造升级信号灯控制系统52处,分别上门走访了26家大型企业,完成现场勘察26处,对符合条件的道路施划车位,新增停车泊位1300余个。同时排查上报交通安全隐患点段102处,优化各类交通基础设施138处、标志标线147处,在推进隐患整治率和提前完成率方面全市领先,有效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全力推进小城镇综合整治,通过前期实地勘察、意见收集、对接走访等途径,逐一记录海城、天河片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安全设施问题,新增广场路、海川路、中学街等6条道路共计699个停车位,解决了群众关注的中心南路、人民路、繁荣北街等乱点堵点问题。2019年度荣获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两区”建设成绩突出集体。
强化队伍管理,狠抓疫情防控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为抓手,压实层级管理制度和“一岗双责”队伍管理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民警、辅警日常纪律规定,全面排查队伍在执法、作风、服务、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可能产生的队伍风险,确保队伍零违纪。
疫情期间,克服区域大、警力少、卡点多,主动加班加点,吃住中队,积极参与24小时设卡检查,做到不漏“一车一人”,并带头组织安全防护培训,严格内部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