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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要求须知
 
  稿源:      编辑: 马俊

  1、所有参赛选手需按组委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报到并进行比赛,凡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弃权;

  2、参赛选手中如有故意破坏大赛行为或扰乱大赛秩序者,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3、参赛期间选手如有触犯法律或有损大赛形象的不良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4、参比赛期间作为宣传和赛事需要,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各种媒体上使用选手肖像。

  (本参赛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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