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本辖区、本系统道德模范的推荐工作。群众下载填写“第六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推荐表”(需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向所在街道推荐人选,由被推荐人所在街道进行筛选。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初评,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本人单位、社区或村(居)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综治、法院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意见)。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可推荐每类道德模范人选3-5名。于6月12日前填写推荐表,各附每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和3张工作生活照、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区活动组委会将通过实地访问、民意调查等方式依次走访每个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小区居委会,结合事迹对候选人的生活、工作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并对上报的人选进行一次复审,再次征求综治、法院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召开第一次评审会,评选出第六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候选对象。
一是网络投票。将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第六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评选”专题页面、文明龙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投票。二是组委会投票。区活动组委会召开评审会,对候选对象进行等额投票。网络投票、组委会投票结果以百分制核算,分别占比40%和60%。
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组委会投票结果与评委评审意见,综合评定第六届龙湾区(高新区)道德模范人选及提名奖人选。并进行媒体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公示结果,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名单报区文明委审定。
根据审定结果,对评出的道德模范人选予以发文表彰。召开第六届龙湾区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制作媒体推广视频,用文艺、宣讲、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关心支持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关心支持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
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鲸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助学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