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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公示

2023-05-25 18:00:12

  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评选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浙文明办〔2023〕8号)精神,温州市文明中心、温州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申报推荐工作。

  经过自评自测、自愿申报、逐级推荐、联审联评、复查审核等程序,形成了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31日前向市文明中心、市教育局反映。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来信寄至: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321号1号楼市文明中心公民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88968591(市文明中心);85812060(市教育局)。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

第二届浙江省文明校园拟推荐名单公示

  1.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2.浙江省瓯海中学

  3.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校区

  4.温州市藤桥小学

  5.温州市中通实验学校(小学部)

  6.温州大学城附属学校

  7.温州市洞头区实验小学

  8.乐清市城东第一小学

  9.瑞安市实验小学

  10.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

  11.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小学

  12.泰顺县新城学校

  备选:

  平阳县实验中学

  文成县峃口镇中心学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数字政务频道 编辑:李洋洋责任编辑:黄国强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