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 龙港的这项探索会不会引发“蝴蝶效应”?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来源: 作者:

  9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正式施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通俗一些讲,就是试点农民住房公积金制度。

  规定是,缴够6个月最高可贷50万元,利息最低2.7%。

  这是适应市场和民众需求的创举还是一种小心翼翼的探索?

  我们追寻一下背景和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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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正式发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沈超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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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看开始落地的做法。

  据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官方平台的消息,龙港市试点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过去,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此次龙港市创新施行农民缴存公积金的举措,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泛关注,大有石破天惊的效应。

  据称,这项试点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谋划和讨论,7月份得到了该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又经过1个多月的准备工作,正式宣布施行,试图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

  最后这句话“试图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突破”是重点。

  显然,这是一种“敢为天下先”的改革探索。

  立马产生的效果是,新政实施一天下来,共有50人报名。这首批报名的50名农民经审核后,将由龙港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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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探索的细节很重要。

  与城镇居民的住房公积金不同,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840元,以10%的缴存比例按月全额缴存。“无房户”还受到地方财政按月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

  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涵盖在村务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

  与城市居民公积金相似的是,按相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且贷款利率只有2.7%——3.2%,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非常低。

  这又是与城市相比比较优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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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市位于浙江省最南端,由温州市代管。

  它的声名鹊起是在2019年8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龙港撤镇设市,是目前全国唯一实行“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

  区域内常住人口近50万,约一半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那么,龙港试点农民公积金深层的含义在哪里?它会不会引发其他地区趋之若鹜的模仿?

  据龙港市政府官网披露,今年7月份,龙港市召开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该市市委书记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要立足龙港实际,大胆探索尝试,狠抓农村宅基地改革核心问题。

  这句“农村宅基地改革”便是触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核心。

  有专家据此分析说,一直以来,农村居民由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自有资金不足,楼房的建筑质量不高,使用寿命不长。

  龙港市施行更加优惠的公积金贷款制度,将有望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质量和条件,而且有利于推进城乡制度进一步接轨,实现居民权利平等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这就是改革探索想要达到的长远目标。

  显然,龙港探索可能引发巨大的模仿效应,尤其是那些与龙港经济发展水平相仿的地区,可能就此推出类似的政策,引发一种未来才能完全看得清楚的乡村变革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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