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细则
(一)本届舞蹈大赛面向全市社会各界职业、非职业的舞蹈工作者和舞蹈爱好者。
(二)本届大赛鼓励舞蹈原创。凡是2007年以后创作的舞蹈作品均可参加(进入复赛、决赛的原创作品加分为0.01至0.03分)。
(三)本届大赛舞种分别为中国舞(设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当代舞)、国际标准舞(设拉丁舞) 二项。
(四)本届大赛中国舞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组,年龄分别为少年A组6-10周岁、少年B组11—15周岁、青年组16—30周岁,参赛作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群舞组年龄分别为幼儿组4—6周岁、少年组7—15周岁、青年组16—30周岁、中老年组平均年龄为40--55周岁,参赛作品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演员人数不得超过24人。凡创作作品组别同上。
(五)本届大赛国际标准舞拉丁舞,要求男女搭配,年龄分别为幼儿组6—7周岁(铜牌套路)、儿童组8—10周岁(银牌套路)、少年组11—14周岁(金牌套路)、青少年组15—17周岁(金牌套路)。
(六)本届大赛预赛(海选)在各县、市区设分赛场,现场表演不分舞种,不分组别,按顺序号进行;复赛、决赛在市区举行,均按舞种和年龄组别进行。
(七)大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温州市文联将聘请国家、省、市舞蹈界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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